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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7    来源:药学系    作者:

药学系分团委、学生会及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将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系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规范各团支部工作,现需各班团支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的要求,推荐团员中的积极分子,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原则和条件

(一)推选原则

1.坚持自愿申请和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党组织审核把关和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推荐条件

1. 18周岁以上的青年团员,已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 学习成绩优良,学期总均分85以上,推荐当年无挂科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名内。学生干部总均分不低于75分,推荐当年无挂科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名内。

3.政治思想素质高,熟知党团的相关理论知识,并能及时向系学生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

4.热爱、关心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在班级中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具有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

5.受到处分的入党申请人,一年内没有突出表现的,不能推荐。

二、推优工作程序

1. 依照推优条件认真核查,确定具备推优资格的人员名单。

2. 团支部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

(一)会议要求:

(1)参会人数不低于本支部团员人数的2/3,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2)会前2天,与所在党支部联系,由党支部指定1-2名党员参加会议。

(二)会议议程:

(1)满足推优条件的积极分子做个人陈述,全面、客观的介绍自己,在追求入党过程中做了哪些努力。不做陈述者视为自愿放弃推优资格。

(2)所在党支部党员逐一介绍积极分子情况。

(3)团支部成员进行评议。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评议表》,团支部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得出评议总表(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4)根据评议总表上的排名,确定团支部推优顺序和名单。推优比例:不得超过团支部非党员人数的20%。确定推优名单后,各支部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和《XX团支部推优入党汇总表》。

3. 推优结果上报系分团委组织部。

三、提交材料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票决情况汇总表

附件2:药学系2016-2017学年团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

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

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

四、推优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的要求和团员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基础以及培养教育情况,制定“推优”计划;建立健全“推优”档案。

2.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反对形式主义,杜绝违规情况的发生。

3.各级党团组织对“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者,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4.杜绝把“推优”理解成投票选党员。“推优”是对团员思想政治状况、现实表现以及学习工作等情况的综合考察,要切实加强“推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工作。

5.推优结果在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而未被发展的需重新推荐。

五、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务必认真筹备推优会,并与所属党支部成员充分沟通。

2.各支部严格按照推优条件,“优秀一个推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推”的原则。

3.本次推优结果作为重要党外意见参考,被推优并不代表本学期内一定会发展成为党员。

药学系党总支

学生党支部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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